车子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还是穿过了洲际公路,她还不能确定已经脱离危险的环境,但是她在那一群反对者里找到了一个同性恋组织,她以前也参加过,不过后来结婚了就退出了该组织,她还认得好几个感情丰富的好姐妹。要不是她在开车,她巴不得立马跳下车与她们混在一起。车子驶过最高法院,有暴徒扔了炸弹到马路上,土制型炸弹,伤害不是很高,但是已经足以震碎她车窗的玻璃,她差点翻车。
他不禁抱怨着:她们还真的是非不分。
高等法院的全球直播结案陈词绝对是司法界有史以来第一次如此这般完全直接面对民众展开,那一天的有色人种几乎都在关注这件事,不过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完全关注,他们做着手头上的事情,用剩余的目光盯着电视屏幕。
这一天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他们结案陈词的字眼与态度都必须相当小心与谨慎,毕竟是在全球民众的面前展开的结案陈词,他们的每一句话都会影响到司法界的既定印象。一旦顽固的传统被打破,那就真的不堪设想。
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法官轻声地提醒着:检控方现在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海伦是结案陈词的主要人选,可能是因为她首席检控专员的职位吧?这很难说。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相信眼前的这一宗案件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它最特别的地方就在于,明明是一宗很普通的谋杀案件,但是经过辩方律师的悉心包装下就演变成了所谓的种族歧视案件。本案的被告经历了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相当平淡,他的妻子是一个黑人,他们有一个女儿,生活得很拮据,但是还算开心,好歹还是情投意合,并不会感到孤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天,他们俩毫无预兆,离婚了。他们为什么会离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答案。可能你们觉得这件事无关紧要,但是他的第二段婚姻的出现就刚好解释了这一片空白的地方。他第二段婚姻的妻子是一位白人,她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白人妻子,她的社交圈子里充斥着不同行业的精英阶层,为他的事业带来了不一般的变化。他从一份默默无闻的工作转换到屏幕前的明星,赢得了一批粉丝的支持,不仅事业得意就连财富方面也满足了。但是很可惜,他娶了白人妻子也根本不爱她,他爱的只是她所拥有的社会地位以及人脉,还有名下的资产。很快她就意识到他并不爱她,甚至一直在利用她。她不甘心被人利用,于是向他提出了单方面的离婚申请,只需要分居三个月,之后他们俩就可以正式离婚。请你们要注意一下,他一旦婚姻失败会产生哪些影响?首先他的事业会受挫,他辛辛苦苦努力建立的白人社交圈子会被淘汰,他进军电影圈的梦想会破灭,婚姻失败绝对会毁了他。他没有了事业,说不定连住的地方都会失去。于是他决定先发制人。在案发的那天晚上,他表面上坐飞机去美国谈事情,但是实际上他已经暗中打了外卖电话,晚餐将会送到现场,由一名侍应送到—该侍应就是他妻子的新情人。他认为是他抢走了她,于是狠下决心连他也一起杀害!很明显,他就是趁侍应将外卖送到案发现场的时候,趁机杀害他们。事后他回到家里换掉染满污血的衣物,然后再假装没事发生那样开车去机场。直到尸体被发现之后,他就可以假装局外人,还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看起来他是承受痛苦的那一个!相信你们应该还记得,鉴证科在凶案现场找到的黑色手套是分别在被告与死者居住的地方发现的,一个是左手一个是右手,刚好是一双手套,这就足以证明,他当日是去过凶案现场,而手套里的确找到了属于他的皮屑组织。在他的车子里也发现了属于死者的血液。尽管他手掌大小与手套的尺寸并不完全符合,但是我们应该还记得,他的身体肿胀是毫无预兆的,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被告是故意撑大手掌的尺寸来摆脱自己的嫌疑。而根据警官的供词,被告在较早之前就已经有家暴妻子的记录,否则也不会第一时间怀疑到他身上。他有着很严重的暴力倾向,对婚姻不信任,也不忠诚,种种迹象都在指出他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在证据确凿毫无反驳的情况下,辩方律师很明显一直在企图利用种族问题来掩饰被告真正的罪恶,不仅转移矛盾还偏离了事实的本质。没错,警方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的确犯下了很低级的错误,但是这些所谓的错误只不过是一些程序上的出错,基本上无法影响最终结果。我觉得辩方律师不需要那么麻烦,正面抗辩不过就利用种族问题带偏了所有人的视觉。我不得不说,辩方律师的确考虑很周全,一步一步瓦解民众的团结,好让他们内讧,从而忽略了真正的不公,让他们无暇反抗命运的不公。我希望你们注意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眼前的这一宗是谋杀案,并非什么种族歧视的案件,更不是让你打种族牌的地方,这里是法庭,法庭只会讲事实,而事实就是,被告杀害了本案中的两名死者,既有杀人动机也有谋杀的罪证。在种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的情况下,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判被告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谢谢!”
丽塔·赛德尔: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阿瑟的眼睛缓缓睁开,显然他与别的律师不太一样,他不需要演讲稿。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绝对十分赞成检控方的说法,该案件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的特殊案件。不过我的观点与检控方有那么一点的出入,这个案件从开审到结案陈词很明显与别的案件完全不一样,陪审团的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每一位陪审员换成了黑人,他们单独被隔离起来,不能与外界接触,有法庭警察监视着,不能上网不能接触外面的世界,就连阅读报纸也是违法的行为。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隔绝他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而产生了主观的想法。现在把他们限制在法庭里,他们听到的,看到的,接触到的只能是来自法庭的证人、证物的陈述,其余的没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制度出现,我相信你们应该还记得,检控方的首席证人就是一位警官,他曾经在法庭宣誓过,永远不会说谎,但是当他被问到是否使用过“黑鬼”等字眼的时候,他否认了;再次询问他还是否认了;最后询问的时候他也同样否认了。结果根据他的录音文件以及聊天室的记录里,他使用“黑鬼”等字眼就不少于400多次,他还坚称“黑鬼”是低等生物,应该拿去焚毁。他的谎言赤裸裸暴露在公众的面前,他的诚信出现问题,公信力破产,这也是案件的重要转折点之一。检控方的证人是一个具有严重种族歧视倾向的警官,那么他所提供的供词是否值得信任呢?答案是否定的。当日警方的搜查行动本来就已经存在种种的问题,进屋搜查没用搜查令,在没有其他人监督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凶案现场,还触碰了现场的证物;呈上法庭的证物无缘无故会不见,采取的血液样本的份量无缘无故会丢失;所谓的证物也是疑点重重,根本就不能采纳。至于所谓的杀人动机只不过是检控方一厢情愿的想法,是不能作为参考的。由始至终都没有一位目击证人亲眼目睹我的当事人杀害本案中的两名受害者。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一宗谋杀案中找一位看似可疑的人就非要当他是凶手呢?你们可别忘了,我当事人的妻子在别墅中死去,他经历了丧失妻子的惨痛经历,那种痛苦对于他来说绝对是痛不欲生的。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被人怀疑?他只不过是偶尔关心妻子,给她点了食物送过去,去机场的时候刚好路过别墅那条公路,他要飞去美国谈工作,妻子遇害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国内,试问他又如何杀害妻子1以及餐厅的一位侍应呢?就算侍应是他妻子的情人,难道他真的有预知能力?提前知道侍应过送食物过去,然后将他们全部杀害?侍应的出现是无法肯定的,有预谋的谋杀根本就说不过去。整件事无论是逻辑、杀人动机都无法自圆其说,根本就不能作为一种指控。如果说怀疑我当事人有暴力倾向,严重到杀害自己的妻子,那么如何解释他的黑人前妻如今尚在呢?暴力倾向只能是推测,不能作为证据参考。而检控方的采证漏洞百出,低级错误比比皆是。况且警方在进行调查期间还使用了非法禁锢的手段迫使我当事人签下认罪书,这就是铁一般的事实!没有人可以否认!圣诞节很快就要降临,每一个人在圣诞节那天都有权利获得自由。没有人可以禁锢他人的想法,我的当事人失去了妻子,但是还有前妻还有女儿,请你们放过他,让他回去陪伴家人吧。在种种证据都存在极度矛盾、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下,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判我当事人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丽塔·赛德尔:陪审团是否还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你们可以退下进行商议。要记住,你们必须做到意见一致才能裁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